家具乃椅凳、桌案、床榻、柜架及其它等五大類器用的集合詞,放眼世界各地家具,束腰造型祇應中國有。
傳世家具中十之七八都為方形或長方形之結構體,凡屬這兩種結構體,不論其為凳桌床榻,也不論其大小高矮,大多可以歸入【無束腰】及【有束腰】兩個體系。
而其造型規(guī)律,明顯地從這兩個體系的不同造法上反映出來。
因此在造法上可以看到同一體系的「同」和不同體系的「異」。
由此我們可以認識到大部分中式家具的造型規(guī)律。
凡是無束腰的家具多為:圓材直足、有側(cè)腳、無馬蹄、無托泥。
凡是有束腰的家具多為:方材直足馬蹄外,還有多種彎腿、無側(cè)腳、內(nèi)兜或外翻馬蹄、有的有托泥。
這些造法,在相當長的時間內(nèi),至少由明歷清,在非常遼闊的地區(qū)里,遠及南北東西,均為匠師們廣泛遵守,少有例外。
我國古典家具的這種情況,不妨稱之為傳統(tǒng)的手法,或家具的「文法」,實際上也就是中國家具造型的一種規(guī)律,更正因為匠師們都嚴守規(guī)律,是以千百年來中國傳統(tǒng)家具的形制幾無變化。
既然「束腰」有無,關系中式家具的造型規(guī)律,那就有必要追根究底,追本溯源了解其來所自。
束腰淵源
由于壺門的簡化,牙腳的斂縮,蛻存在足端的遺跡便是馬蹄。
此說已為多數(shù)論者所接受,惟束腰和馬蹄密切相聯(lián),艾克對束腰的淵源未作進一步的探索。
如果從家具與建筑木作的關系的角度著眼,就可以找到它的淵源。
家具的束腰淵源于須彌座,而須彌座實際上就是大型的壺門臺座。
如今廣泛使用的家具名詞「束腰」和宋代須彌座上的形態(tài)極其相似,不能不使我們想到二者之間有聯(lián)系
高形桌幾在唐宋之際是一種新興家具。
任何時期的家具和建筑都是有一定的關系的。
北魏以后不斷發(fā)展,至宋而日趨繁復的須彌座自然會對當時的家具產(chǎn)生影響。
紅木家具上的束腰都比較窄,高形桌幾的牙條之下一定要有相當高的空間才便于使用,所以桌幾上部可留做束腰的部位有限,它只能具體而微地做成較窄的一條。
盡管一般家具上的束腰比較窄,明清的桌幾都有一種「高束腰」形式。
它的做法是四足上截露明,高出束腰之上,很象須彌座上的角柱。
桌幾的四面,在邊框和托腮之間安短柱,短柱兩側(cè)和邊框底面、托腮上面都打槽,嵌裝絳環(huán)板,板上開透孔,它們相當于須彌座的立柱分路,格中平列壺門。
只是由于絳環(huán)板的高度有限,只宜鏤挖「筆管式」或「海棠式」等比較矮扁的透孔而不宜做成壺門的式樣。
這也和裝飾圖案的流行時代有關,壺門自北宋以后已少使用,因而在我們所能見到的明清家具上,很難會有壺門出現(xiàn)。
在明式家具中還有在高束腰的部位安裝抽屜的方桌,由于抽屜要求有一定高度,抽屜兩旁又有立柱,其造型也就更加接近立柱分格的須彌座。
把北魏至宋的幾種須彌座和兩種高束腰家具排列在一起,就更容易看出有束腰家具和須彌座之間的關系。